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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以重命名对象并更改其属性。创建对象时,系统会为对象指定一个默认名称,如“对象 2”。如果还未指定设置,对象会使用默认设置。在某些程序中,对象属性也称为图层选项。
可以更改对象的不透明度,选择合并模式,以及修改对象与下面的对象合并或与背景图像合并的方式。有关合并模式的详细信息,请参阅了解合并模式.
通过更改对象属性,也可以将对象转换为万维网图像映射的一个可单击区域。有关详细信息,请参阅创建图像映射.
| 更改对象属性 |
1. |
在工具箱中,单击对象选择工具 |
2. |
在图像窗口中选择一个对象。 |
3. |
右键单击一个对象,然后选择对象属性。 |
4. |
单击常规标签。 |
5. |
在名称框中键入新名称。 |
对象的名称不能多于 39 个字符。 |
通过在对象泊坞窗中双击对象名称,也可以重命名对象。 |
您可以从对象泊坞窗的合并模式列表框中为一组对象选择合并模式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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